卡巴拉教义的基本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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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巴拉教义的基本原则
卡巴拉教义的基本原则
Anonim

“以色列的秘密学说”-有时被称为神秘学说,以“卡巴拉”之名而闻名。 它起源于中世纪的犹太教义,即新柏拉图主义和诺斯替主义的哲学思想的交汇处。

卡巴拉的思想起源于犹太教,影响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思想家-帕拉塞尔苏斯,阿格里帕·内特斯海姆,皮科·德拉米兰多拉等。

卡巴拉的历史

这种神秘教义的遥远渊源之一可以被视为希伯来语中的“创造之书”。 撰写此论文的确切时间尚不清楚,但据推测,撰写时间不早于三世纪且不晚于八世纪。

这样的卡巴拉教义的出现发生在十三世纪。 在西班牙。 就在那时,犹太思想家摩西·德·利昂(Moshe de Leon)在卡斯蒂利亚(Cashe)撰写了专着《光辉之书》(The Book of Radiance),并随即是居住在2世纪的圣贤西蒙·本·约恰伊(Simon bin Yochai)的著作而流传下来。

拉比·伊扎克·鲁里·阿什肯纳兹(Rabbi Yitzhak Luriy Ashkenazi)(也称为Ari)的作品在16世纪的创作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。

最初,卡巴拉(Kabbalah)发展成为秘密的教义,意在选民的狭窄圈子,但是在十六至十七世纪之交。 居住在摩洛哥的卡巴拉主义者亚伯拉罕·阿祖莱(Abraham Azoulay)宣布取消对其研究的限制。